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0, Vol. 34 ›› Issue (6): 9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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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数据的类型化保护研究

项定宜1,2,毕 莹1   

  1. 1. 东北林业大学 文法学院; 2. 华东政法大学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
  • 发布日期:2020-07-09
  • 作者简介:项定宜,副教授,博士后,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数据法研究。

  • Published:2020-07-09

摘要: 信息网络技术的迭代更新,促使数据成为社会的重要资源。目前学术界对数据没有清晰的界定,而传统理论上单一的性质界定无法全面地对数据进行规范和保护。现有的法学理论更多的是从狭义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的角度出发,强调数据的人格权益。但是在大数据时代,海量的数据利用已经充分地体现了其财产属性。在对数据资源化利用的背景下,类型化保护趋势不可逆转。在对学术界目前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与反思的基础上,主张将数据划分为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实现数据人格利益的保护与数据产业安全稳定发展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 数据权益, 数据类型, 个人数据, 非个人数据

中图分类号: 

  • D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