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0, Vol. 34 ›› Issue (11): 1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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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静
摘要: 随着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提升,家庭教育的公共性亦日趋明显,家庭教育立法的支持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家庭教育立法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突显。 应打破将家庭教育等同于子女教育的传统观念,将家庭教育界定为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一切有助于家庭和谐发展、关系增进、功能发挥的教育活动。 国家层面家庭教育立法研究的主要内容有:家庭教育的含义,管理和服务机构及权责,政府责任承担,弱势群体受教育平等权的保障等。 当前存在法典立场、名称存争议,法律规范之间的局限性且缺乏衔接,政府责任如何规范表达,民众家庭教育法制观念淡薄等梗阻。 新时代应从法典归属、名称的明确、法律规范之间有效衔接、完善政府责任承担、提升民众家庭教育法制意识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更加全面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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