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0, Vol. 34 ›› Issue (8): 125-141.

• 法学 • 上一篇    

行政诉讼担当的理论建构与制度完善

刘 威   

  1.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 发布日期:2020-09-14
  • 作者简介:刘威,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行政法基本原理、政府法治管理研究。

  • Published:2020-09-14

摘要: 实体正当当事人是主观诉讼当事人适格标准,以“利害关系”为理论支撑;而形式正当当事人 则是客观诉讼当事人适格标准,以“诉讼担当”为理论依据。行政诉讼担当制度肇始于民事诉讼领域,属 于形式正当当事人范畴,突破了“实质利害关系”标准的束缚,与传统实体正当当事人标准共同构成了行 政诉讼当事人适格的二元体系。我国行政诉讼担当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出“制度先行,理论缺位”的基本 态势。实体正当当事人概念的扩张无法统帅这一新的制度实践,而理论研究对其又缺乏正面关注,因此 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行政诉讼担当进行系统的思考,进而探索其对制度完善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诉讼担当, 形式正当当事人, 制度

中图分类号: 

  • D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