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流域生态环境污染具有上、下游不均衡性,我国流域治理往往以行政区为界,常常会引发“公地悲剧”。欧洲、拉丁美洲签订了大量跨国流域协同治理协议,其中,莱茵河等流域的协同治理就非常成功。美国流域协同治理探索较早,协同治理成效显著,其治理模式主要有联邦政府直接管理模式、区域综合发展管理局模式、流域委员会模式、联邦—州流域管理委员会模式。国内流域治理以属地治理和“河长制”为主,长江、太湖等流域合作治理探索较多,但本位主义和协同机制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基于国内外经验与教训,根据协同学理论,论述流域上、下游政府、企业、民众之间的三角协同关系,并构建政府间、政府—企业、政府—民众间的七大协同机制,促进我国流域的“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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