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1, Vol. 35 ›› Issue (9): 17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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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诚
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为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2021年 8月 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 护法》明确将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并围绕其具体构建个人信息处理制度。个人信 息处理的合法性事由不仅包括知情同意,还可涵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敏感个人信息一经 泄露或非法使用即会产生侵害权利的高度风险,其处理应受到严格限制。应在解释论上进一步完善个人 信息处理制度,构建知情同意的动态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事由,确立“原则禁止、法 定允许”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原则,从而奠定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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