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19, Vol. 33 ›› Issue (6): 116-125.

• 法学 • 上一篇    下一篇

论中国《海洋基本法》的模式择定与主要问题

李文杰   

  1.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
  • 发布日期:2019-07-16
  • 作者简介:李文杰,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国际海洋法学与国际环境法学研究。

  • Published:2019-07-16

摘要: 中国《海洋基本法》的核心功能主要集中于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服务、为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服务、为统摄海洋法制体系服务以及为宣扬国家海洋观念服务4个方面。虽然当前国际上制定综合性海洋战略文件的国家不在少数,但进行该类立法的仅有加拿大、英国、日本与越南。通过具体考察,认为中国应当取长补短,在战略、框架与内容上制定符合国情并具有特色的法律;而在内容设置上,应着重关注的基本问题涉及调整对象方面的内外结合、明确领土与管辖范围、构建海洋安全体系以及明晰中国在争端解决问题上的立场。

关键词: 《海洋基本法》, 综合统筹, 域外法律, 中国特色, 基本问题

中图分类号: 

  • D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