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19, Vol. 33 ›› Issue (6): 1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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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方俱乐部案”看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傅攀峰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 发布日期:2019-07-16
  • 作者简介:傅攀峰,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仲裁法学研究。

  • Published:2019-07-16

摘要: 作为CAS裁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并执行的首例案件,“一方俱乐部案”兼具象征与实际意义。该案表明《纽约公约》可以作为CAS裁决在我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并且为未来我国其他法院正确解释和适用《纽约公约》树立了典范。由于该案审理法院层级有限,在其他法院受理类似案件时,该案判决无法对其形成“软”约束力。此外,该案涉及的是具有商事性质的CAS裁决,非商事性CAS裁决是否可以根据《纽约公约》在我国获得承认与执行,仍有待未来司法实践予以回答。

关键词: CAS裁决, 《纽约公约》, 商事性, 承认与执行

中图分类号: 

  • D9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