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5, Vol. 39 ›› Issue (2): 19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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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昊,李佩霖
摘要: 刑民交叉案件长期以来都是司法审理的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损害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先刑后民、刑民一体、先民后刑 3种司法处理模式。3种司法处理模式均存在不足,先刑后民无法兼顾前置法出罪、民事优先赔偿等问题,刑民一体使民事程序受到刑事程序的不当干预,先民后刑则无法回应民刑对于事实认定的差异。究其本质,生态环境损害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处理障碍源自刑事法与民事法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分离。法秩序统一性原理能够使刑事法与民事法重新回归统一法秩序之中,以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为理论基础提出生态环境损害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处理新模式,这一新模式具体表现为以实现制度目标为前提灵活采用刑民审理顺序、灵活协调刑民程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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