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 在数字市场, 企业的重要策略性行为往往由数据和算法所驱动, 这是数字市场与传统市场中策略性行为的重大差异。 随着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的不断突破, 数据体量无穷膨胀, 数据采集、 流转、 开发、利用的场景呈现越来越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数据权属及利益分配很难由几部法律和文件来清晰规定。因此, 迫切需要对数据和算法引入科学合理的规制。 算法具有自动性、隐秘性等特点, 既要考虑这些特点对规制带来的挑战, 又要避免规制对创新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欧盟在这方面的尝试值得关注, 鼓励诉讼更有助于权利界定。 从更宽广的视野来看, 需要建立一个基于场景并嵌入未来的数权体系以及相应的算责体系, 这与工业经济时代所建立的产权体系具有同样的基础性意义。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