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 2022, Vol. 36 ›› Issue (4): 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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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亚平1,杨 凯2
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中国家为了争取平等和公平的发展机会,提出了发展权的概念,之 后发展权成为国际法中的一项基本人权。中国向来重视发展权,所开展的“一带一路”建设,有力地提升 了沿线国家的发展权。实现“一带一路”建设和发展权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全人类的福祉。“一带 一路”所要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蕴含着发展权的内涵。此外,“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建立新的国际 经济秩序,而且注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和经贸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 了一些问题,诸如沿线国家对于“一带一路”的质疑,以及债务风险、劳资纠纷和环保问题。中国应该加 强同沿线国家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发展权等方面的共识,提高融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尊重当地人 民的自主权,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外宣工作,继续为促进人类发展权的充分实现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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