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制度是国家宪法实施的最直观表象之一,也是实现依宪治国的重要媒介。财政税收关系 着国家的治税权力的归属问题,在宪法理论下剖析财税治理的治理逻辑对大转型时期的财税改革具有重 要意义。从宪法文本出发,应进一步解释《宪法》第56条,探讨我国税收立法权制约的法理依据;而现实 实践中,法出多门、税收立法“越权”成为多年存在的顽疾。税收改革在深水区推进,在理论上需运用宪 法解释学厘清税收合宪性的判别标准,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奠定宪法理论基础;在制度建构上应将预算 法治化作为突破口,严格宪法保留与法律保留,在合宪性上进一步强化税款的规范使用,通过顶层设计来 捍卫国家财税治理体系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