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转型与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瓶颈。为 有效防治水污染,近年来各地开展了广泛的实践,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随着治污实践的深 入,传统行政治理模式单一、“治本”作用有限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亟待通过司法治理模式 进行有益补充。其中,新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模式因与水污染治理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而成为关注 的重点。在未来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过程中,相关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应着力构建符合 我国现实国情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积极开展司法实践,以有效预防和制止水污染行为的发 生,促进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