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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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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我国从西方引进刑事和解以来,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该制度经受着多种考验:有限的 司法资源与可看得见的程序之间矛盾的考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和解意愿与国家刑罚垄断权 之间矛盾的考验;赔偿能力决定论与刑法平等适用间的考验;民事契约引入后致使罪刑法定遭 遇挑战的考验。虽然如此,在现今的司法环境下通过程序控制,应继续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
. 刑事和解的扩大适用[J]. , 2012, 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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