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以《科技进步法》为指导的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为因地制宜地促进区域科技进
步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我国的区域性科技立法也出现了立法层次不高、内容差异性较大、各
个区域间难以统筹规划的现实问题。在《科技进步法》的立法框架下推进、完善、提升区域性科
技进步立法并为进一步优化国家层面的科技进步立法积累经验,是我国当前区域性科技进步立
法的当务之急。我国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的修订应当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并制定适合本区域
的现实对策。
. 我国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存在的问题[J]. , 2012, 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