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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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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搁置的时间,考证认为光绪三十三年十月法部奏准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实际取代了草案的立法空缺,而光绪三十四年九月法部继续覆议的奏折是以清朝官场传统的方式宣布草案退出覆议程序。因此,草案搁置的确切时间点应该是在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因为此时法部进呈的继续覆议奏折标志着草案以体面的方式宣告退出法案覆议程序。
.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搁置时间考析[J]. , 2010,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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