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现代逻辑研究来说,理论计算机科学以及人工智能曾经并且正在为它提供的理论动机,在数量和范围上,已经远远超越了数学曾经和能够为它提供的理论动机。认知逻辑作为刻画关于知识和信念的推理的形式体系,可以被看作是逻辑研究应用到理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形式工具。而动态认知逻辑更在认知逻辑的静态基础之上,扩展以表现 各种认知动作及其相应认知变化的算子,得到一系列的形式体系。在此从探寻认知逻辑的理论动机出发,追问我们应该在什么地方应该停止对于“新”逻辑体系的创新,由此对于动态认知逻辑把认知动作纳入形式体系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从认知逻辑的应用来说,对认知行动的形式刻画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