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批判法律实证主义,德沃金的原则论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化。在最初的原则论版本中,德沃金以法律原则的强区分命题为基石,挑战了法律实证主义的规则模式;在更复杂的版本中,德沃金聚焦于以权利命题为核心的原则论———它在描述意义上强调与权利相联结的原则可以为民事疑难案件的裁判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南,而在规范意义上,则透过康德式的先验演绎论证了原则作为法律内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把握这一原则论的演进和发展,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德沃金的法律思想。
. 论德沃金原则论的演进[J]. , 2010, 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