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的类型化是著作权制度从雏形向确立转变的重要过程,而作为首次著作权类型化尝试的《安娜法令》则为后世著作权权利形态和制度模式提供了基础。以英美法文化为视角,解构《安娜法令》确立的以“权利人-使用权”为内容的英美法著作权模式。从18-19世纪英国法的“自然法原则”、“普通法规则”、“功利主义理念”,概括出“权利人-使用权”的模式形成的法律传统。从英美财产法观念中“双重所有权”、“文学财产权”、“新个人主义思想”,揭示“权利人-使用权”的模式发展的制度与权利路径。为理解目前著作权的形态和未来著作权形态发展提供一条法律文化思路。